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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羈押的後果]性侵假釋犯扯斷電子腳環,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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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丸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溫泉區
文章: 7
引用:
作者
jasen_10
>>假釋犯
大家不會不懂吧
如果這麼有意見就廢掉假釋制度不就得了
鄉民當久了要腦袋自我清醒一下
扯斷電子腳環是有罪
不過等他再什麼樣子的犯罪
才能一併處罪
嘴炮打爽的,是不錯啦
但是打錯方向
就搞笑了
學無腦記者
未犯案就先審
不是好鄉民的行為
說到這個,我一直想請教閣下:
既然不喜歡站長的經營哲學(起碼從簽名檔我看不出你喜歡)
又為何要一直在本站進行自我虐待?
是因為自認是一股清流嗎?
2009-06-19, 04:1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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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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