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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鴞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50
引用:
作者dddada
國外的學校,學生上課吵鬧
都是由校長或是主任約時間跟家長面談的

台灣不用花12億,只要面談可以請公假就可以了(半天)
家長必須出席,否則罰款(連續罰)

------下面可能沒辦法做到-------
只要談個幾次,累犯家長就要連坐,跟小孩去做社區服務
品德教育不能只丟給學校

你在國外住太久了...

在台灣,家長會長的地位比校長還大,誰面談誰還不知道咧...
舊 2009-06-19, 08:54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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