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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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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一個不知名的小地方
文章: 156
引用:
作者old2chang
3個例子
1.流氓教授,唸高中時因為不良少年打人,拿工藝用銼刀自衛,刺中對方要害失血過多致死

2.前幾天的新竹不良少年酒後為自己高興,隨便拿木棍打死無冤無仇非親非故夜遊客

3.這個下毒的垃圾


1.如果殺人必須償命判死刑,相信一大堆人會出來抗議

2.動手時是否蓄意要打死被害人還有爭議,但是這種為了自己高興隨機打死人的人渣,不判死刑大概沒人能接受

3.這個下毒的垃圾人人都看的出早就預謀要毒死人才拿的到贖金,後悔是做戲還是真心大家心裡有數


這三個例子好像不太好
1.自衛殺人(這個我是認同不用殺人償命,但是要有一定的處罰)
2.這個就有的討論了(未滿18歲這點就有的吵了)
3.隨機殺人(這個我贊成直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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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愧於已 無害於人
一直看後面會跌倒喔 記的看著前面 好好的走下去
舊 2009-06-18, 12:28 PM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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