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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z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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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62
所以所有事情都要看原因,
但這些學法的人常常倒果為因,刻意忽略原因,反過來指責結果,
用似是而非的邏輯來合"法條",進而脫罪,
而要入人於罪的時候就用另一種似是而非的邏輯來合"法條",進而入人於罪.

大家都會同意一直強調的民主法治,
但是每次民意調查最討厭最痛恨的職業,
前兩名永遠都是"政客跟律師",
問題是政客跟律師正是民主法治的代表,
所以痛恨政客跟律師 等於 痛恨民主法治???
真是茅盾??

事實上政客跟律師正是要老佰姓落入這個似是而非的游戲裡,
只要一進到這個不公平的游戲裡就註定是輸家,
政客跟律師用他們那些似是而非的邏輯強迫大家在不知不覺中落入這個設計好老佰姓不會嬴的游戲當中好從中圖利,
這麼多年來,我相信大家慢慢都開始有知覺了.(抱歉無意冒犯)

PS.不用灌我罪名,我沒有要反民主法治.
舊 2009-06-18, 10:30 AM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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