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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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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5
引用:
作者harold0507
--略--
據這名女子表示,李錦榮曾是她先生的長官,97年9月間,李將她載到北縣中和市某旅店性侵得逞,事後並以告訴她丈夫為由,甚至恐嚇「不配合我就修理妳老公」,持續約她出面吃飯及****,其間每月並給予2萬元。這名女子最後受不了,鼓起勇氣告訴先生。
--略--


當初為什麼她要和他去旅店???
舊 2009-06-18, 07:53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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