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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搶獨家,拼收視,許多未經查證的錯誤報導,不僅造成當事人嚴重損失,也讓媒體的聲譽大受影響.起源自瑞典,在美國媒體發展成熟的新聞公評人制,被美國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英國衛報等質報所延用,他們透過公評人進行內部批評、回應觀眾意見反映民眾問題。不過去年的金融海嘯也衝擊行之有年的公評人制度。麥可說,雖然在美國不少公評人因為媒體不景氣被裁員,但在其它國家、像是土耳其、非洲肯亞、東歐愛沙尼亞等多個國家的公共媒體,都設立了公評人,而台灣也在思考公評人制度對媒體的影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曾經考慮,要強制媒體設置新聞公評人,不過多數媒體都表達反對立場,認為違背了媒體自律精神,也干預媒體經營權,也認為適任公評人的人選難找,胡元輝也說,公評人制度或許有助於稍稍改善台灣的媒體亂象,但立法強制設置,恐怕也不適宜,只能靠媒體自律了!記者陳姝君陳昌維台北報導。
(2009-06-16 20:00) 公視晚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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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亂報屢見不鮮,嚴重誤導大眾,甚至可能影響許多事情的成敗
台灣的媒體真的需要被管,是不可能靠自律就能改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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