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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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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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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2q
小弟資質魯鈍,問個問題

如果一個新的OS侵犯了MS的專利

通常是要告的一方要提供證據說明被告侵犯專利吧

而OS通常都會在安裝前要你同意一個協議才繼續安裝

像是不能反編譯之類的

那MS如果要提出證據,勢必要先反編譯才能證明新的OS有侵犯專利吧

如果MS先違法反編譯,這證據還有用嗎?

或者根本不是這樣的過程?


訴訟之前私底下進行的反組譯當然不能拿上檯面,只是大家心知肚明就是了,而訴訟過程須要反組譯的話通常是交由雙方都能接受的公正第三人處理的,並不在一般EULA的規範內,而且這筆工程費通常也是敗訴一方負責買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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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09-06-17, 10:52 A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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