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zzz333
那你現在知道逼良民變暴民的結果了吧!
法律?他x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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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殺人行為刑責輕重立法用意來看,若有"給他死"的動機,依法刑期都是被判較重!
若有悔改的樣子就不一定是死刑,若還是一付殺人很爽的樣子就很容易死刑(沒救了!)
給他死是"動機",若實際的行動更兇殘,則有較大的可能被判死刑。
但不殺人/不凶殘也一樣可以被判死刑,像判國罪什麼的...
法律是立法委員定的,立委是人民選出來的,現在是民主法制
若你說 他x的法律 就等於 他x的立委 = 他x的選民
因為這個法律是由多數的民意所組成,你罵了半天都在罵多數人!
而法官是中立的,就只能依他x的選民,所選出的他x的立委,所立的他x的法律 的字義來做判決。
刻意扭曲字義的人,才是想當他x的皇帝,或他x的流氓暴民,
以為自己心理所想的就是他x的聖旨,對多數選民所支持的法律不予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