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4283
Regular Member
 
b428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83
公開私人信件、訊息違反的是著作權法
雖然信件的所有權是你的,但文字仍然屬於原作者
顯明的例子,是著名作家寫給讀者的信件
舊 2009-06-16, 12:35 P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4283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