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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rianhuang
真的是有趣的世界啊,啥鳥事都有人敢做.
我是6年1班的,話說當時年紀小,念的是剛離世的王董的學校.這學校有個制度,就是沒有寒暑假,每年都必須到集團所屬的公司工讀2個月左右的時間.待遇不差,勞工該有的福利也都有.
王董叫我們這些啥都不會的小毛頭去他的公司工作,還要給我們薪水,比起現在的企業主實在不知差多少.加班的話若沒記錯(應該是法規有規定),前兩小時是乘以時薪的1.33倍,超過兩小時之後是乘以1.66倍.假日加班是直接double.
到現在,我還是很感謝王董.我個人認為,在台灣很多老闆是成功的商人(唯利是圖,毫無良心與社會責任),真正可稱為企業家的,還真不多啊.以上為個人經歷所感受到的,有看不順眼的請見諒,也拜託不要針對我的文去回應關於任何王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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