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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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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滄桑悠無愁
舉證應該是沒問題,因昨天有事,是我弟及她女友一起去幫忙搬的

對方除了律師,還有三流氓在場

因當時我弟想直接把小孩帶回家,於是和對方有肢體上的衝突

其中兩個分別架著我弟及她女友,而另一人則強迫老姐簽字..

趕快去找監視器畫面吧~

如果有傷~也趕快去驗傷~

人證加物證~才有力度~

不然只是一堆人~在法院上吵~

因為你說流氓~他們說親友~還告你毀謗~
舊 2009-06-14, 11:11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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