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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滄桑悠無愁
麥客兄,對方是有權帶小孩回去的,因就如你說的,因目前仍未離婚,父方仍保有監護權

(這也是最讓人頭痛的地方)

老姐很愛小孩,她不敢冒這個險,如果期間小孩發生了意外那怎麼辦

因目前對方入獄服刑,都是叫旗下小弟做事,有不在場證明,真的很傷腦筋..

我想也是啊

不過對方也不能夠帶小孩走,不讓母親照顧,不過真的滿難舉證說,對方不讓小孩見母親

而且您說小孩會有危險是真的,的確很麻煩

不然找認識的朋友照顧一段時間呢?過幾個月再換,只是小孩就可憐了,也許過幾個月他又要轉校了


另外還是請你老姐盡量蒐集證據了,比如說隨時準備錄音機,家裡放隱藏攝影機,以備不時之需
舊 2009-06-14, 10:02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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