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惱人的家庭問題,是不是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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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引用:
作者
李麥科
保護令不知道能不能申請?
而且我在想,現在還沒有離婚,對方不能夠強迫帶小孩走
如果這種事發生了,又有證據,比如說在家裡偷放攝影機,法官應該可以判離,順便禁止對方與小孩接觸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反而對女方有利?
另外這時候該收集證據了
麥客兄,對方是有權帶小孩回去的,因就如你說的,因目前仍未離婚,父方仍保有監護權
(這也是最讓人頭痛的地方)
老姐很愛小孩,她不敢冒這個險,如果期間小孩發生了意外那怎麼辦
因目前對方入獄服刑,都是叫旗下小弟做事,有不在場證明,真的很傷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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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2009-06-14, 09:5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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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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