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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滄桑悠無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引用:
作者李麥科
保護令不知道能不能申請?

而且我在想,現在還沒有離婚,對方不能夠強迫帶小孩走

如果這種事發生了,又有證據,比如說在家裡偷放攝影機,法官應該可以判離,順便禁止對方與小孩接觸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反而對女方有利?

另外這時候該收集證據了


麥客兄,對方是有權帶小孩回去的,因就如你說的,因目前仍未離婚,父方仍保有監護權

(這也是最讓人頭痛的地方)

老姐很愛小孩,她不敢冒這個險,如果期間小孩發生了意外那怎麼辦

因目前對方入獄服刑,都是叫旗下小弟做事,有不在場證明,真的很傷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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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09-06-14, 09:57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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