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惱人的家庭問題,是不是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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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
滄桑悠無愁
本來是有建議老姐,不要理會他們,因為強迫簽下的切結書應該是無效的。直接去法院申請
判決就好,但老姐擔心對方又找人過來閙(因平日要上班,只有爸媽在顧小孩,對方萬一又
找人強帶小孩走,完全沒法阻止)
難道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了...
保護令不知道能不能申請?
而且我在想,現在還沒有離婚,對方不能夠強迫帶小孩走
如果這種事發生了,又有證據,比如說在家裡偷放攝影機,法官應該可以判離,順便禁止對方與小孩接觸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反而對女方有利?
另外這時候該收集證據了
2009-06-14, 09:5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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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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