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說明:
老姐育有三子,年紀都很小,不到五歲,丈夫前年因販毒入獄(幫派份子),目前仍在服刑
事發後老姐就一直待在娘家沒回去,今年終於下定決心要離婚,一開始想採協議離婚制,但對
方不肯簽字,故只好採另一方式,就是向法院申請判決離婚。
荒謬的事來了,昨天老姐回夫家,要把東西搬回娘家,順便帶小孩回去讓祖父母看,沒想到
對方居然叫了幾個流氓小弟及一位律師在場,強迫老姐簽下切結書,否則就不讓老姐帶小孩
回娘家。切結書內容為必須等到男方出獄後,如有背判女方,誤入歧途,或游手好閒不工作
之事證才可辦理離婚。
本來是有建議老姐,不要理會他們,因為強迫簽下的切結書應該是無效的。直接去法院申請
判決就好,但老姐擔心對方又找人過來閙(因平日要上班,只有爸媽在顧小孩,對方萬一又
找人強帶小孩走,完全沒法阻止)
難道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