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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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rea2004
我認為這類高階經理人應該為公司成敗來負責。
應該要規定他們的年薪都以該年度公司獲利狀況來決定。
沒獲利就沒錢,有獲利就依照百分比來給薪水。
像是今年公司賺1B,就給你千分之五,讓你領5M。
今年公司要是只有0.1B,那你就只有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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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這在現在的資本市場是行不通的
因為照這樣的邏輯來說
獲利體質佳的公司才能給予高額新水
但是有些行業本身競爭激烈 需要的管理人才水準反而要更高
也只有更高的薪水才能找到人才來面對這樣的競爭
再以此案來看
這個經理要求這樣的薪資也是比照他之前在外商公司的水準
有這樣的薪資確實並不為過
雖然就帳面的分紅來說
確實大家感到意外
不過要是這個經理人是讓這家公司從原本的虧損五千萬到現在賺一億
他拿這樣的薪資又算不算合理?
而且所謂的營收一億
也是扣除員工薪水跟分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