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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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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李麥科
我想這完全是兩件事.........
當然如果你覺得賣***等於是犯罪的話,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以現在來說,賣***確實是犯罪...只是罪狀大小不同....

如果你覺得殺人強姦太大罪,對不上賣***,那偷竊、詐騙來比喻又如何?

詐騙和賣***似乎很像不是嗎?兩情相悅,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既然詐騙禁不了,又有一堆人克制不了出來詐騙的慾望,所以

不開放不代表不存在,
讓地下的沒地方生存不是很好?
掩耳盜鈴有用嘛?
自古以來都禁不了的東西,詐騙這種東西哪個國家絕跡過?


是不是也要比照,讓詐騙合法化?
舊 2009-06-13, 03:24 P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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