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zosh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5
看似終於合理了,但是文章裡寫到

財政部強調,取消軍教免稅案有配套措施,也就是說,
取消軍教免稅後,增加的稅收不會進入國庫,而是回到軍教人員身上

被課稅的人課完稅,再把收到的稅還給被課稅的人

我繳的稅要用在 "一切國家政府支出上",
軍教繳的稅用在 "他們自己身上",

這是那門子的稅法?
舊 2009-06-12, 03:58 PM #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zosh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