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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閒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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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閒散散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雲深不知處~只在此山中
文章: 236
引用:
作者amg2516
請問版上的先進
在處理贈與房屋時
以共同持分方式或是贈與現金再以買賣方式
哪轉移方式可以避掉增值稅?
謝謝


1.是要把舊房子轉贈給親人? (因為還是自己的,所以還是得繳增值稅。)

2.或是要買房子贈給親人? (如果是買別人的房屋,那則是由賣方支出這筆費用。)

唯一可省下的一半的增值稅,就是選用自用住宅(一生一次)

**只要有土地,加上有過戶行為就得先把土地增值稅(給繳了)。

跑不掉!!
 
舊 2009-06-10, 05:58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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