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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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en_chien
這就要看2001.03.28之前的通姦罪怎麼規定了
剛剛查到2001.03.28才廢除公娼...
至於登記部份,也只開放公共的吧
要是有登記,但是都沒去上班,也會被注意吧??
這個就要問法官或是律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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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28才廢除公娼是因為市議會做成「緩廢公娼兩年」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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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前,台灣第一位公開現身,高喊「我是公娼,我要工作權」的女性「官姐」(官秀琴),廢娼多年來,為了生計改做私娼,卻因生活艱困,又欠下大筆債務,8月初在基隆水湳洞跳海自殺身亡,結束54歲淒慘的一生。
日日春協會長期帶領公娼爭取合法工作權,今天公布「官姐」死訊,並宣布繼續發起系列性工作者運動,追悼「台灣妓權運動」第一人官姐。
日日春表示,
民國86年,當時的台北市長陳水扁宣布廢除公娼,官姐第一個挺身而出並投入公娼自救運動,走上街頭。而在90年緩衝期兩年結束後,公娼館正式廢娼,官姐在台北萬華地區與四個小姐合作經營小型私娼戶,年逾半百的她也兼做小姐,勉強維持生活。
http://gsrat.net/news/newsclipDetail.php?ncdata_id=3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