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ster Member
|
引用:
|
作者JG53
支持!!
建議要由政府做G頭, 可避免黑道剝削與逼良為娼(雖然不可能而且都是些屁話), 還要強力取締私娼, 就像菸酒公賣制度一樣, 只有政府可以開茶店...
不然像些自制力差的人, 很想要有時際的骨豐內身寸米青, 但是沒有對象只好當個強暴犯....
|
 +1
一定要政府做組頭,不然一定會延伸私娼的問題,到時逼良為娼的事會不斷激增,社會問題會更驅嚴重。當時台北市之所以會禁,是因為那個現在被關的人口袋很大,有人放點東西進去(士地問題),所以才會禁私娼  用不著替他找理由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