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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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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Y-
我認為應該合法化
面對現實層面, 這種東西只要有人就會存在
倒不如讓他合法,政府可以抽稅, 也方便於管理
這個最大的好處就是, 在於性病的防治上因為管理會有一定功效

間接的可以省下很大的醫療資源

這樣就會和日本黑道一樣,政府最後只能和黑道妥協各讓一步追求最大利益。

問題是台灣地小人稠,各派勢力追逐利益不可能乖乖的各據一方,不同幫派擠在一個城市勢必衝突不斷直到政府調停雙方妥協為止,香港古惑仔演了那麼多集你們怎麼都想不開?實際上像台中縣市這種幫派雲集的狀況都沒看到嗎?
舊 2009-06-09, 06:18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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