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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推「娼嫖除罰化」 鄭麗文:作法務實,社會問題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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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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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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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應該合法化
面對現實層面, 這種東西只要有人就會存在
倒不如讓他合法,政府可以抽稅, 也方便於管理
這個最大的好處就是, 在於性病的防治上因為管理會有一定功效
間接的可以省下很大的醫療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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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9, 05:4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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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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