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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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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有趣的世界啊,啥鳥事都有人敢做.
我是6年1班的,話說當時年紀小,念的是剛離世的王董的學校.這學校有個制度,就是沒有寒暑假,每年都必須到集團所屬的公司工讀2個月左右的時間.待遇不差,勞工該有的福利也都有.
王董叫我們這些啥都不會的小毛頭去他的公司工作,還要給我們薪水,比起現在的企業主實在不知差多少.加班的話若沒記錯(應該是法規有規定),前兩小時是乘以時薪的1.33倍,超過兩小時之後是乘以1.66倍.假日加班是直接double.
到現在,我還是很感謝王董.我個人認為,在台灣很多老闆是成功的商人(唯利是圖,毫無良心與社會責任),真正可稱為企業家的,還真不多啊.以上為個人經歷所感受到的,有看不順眼的請見諒,也拜託不要針對我的文去回應關於任何王董的事.
前面討論串有網友提到,加班很晚只為了抱大腿的;台灣變相的責任制......等等,我都經歷過,也只能說,這是我們的無奈,台灣人的刻苦耐勞還真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啊.現在風氣比較開放,一堆企業主找不到像以前那麼多刻苦耐勞兼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員工,就將現在的年輕人冠上"草莓"一詞(不過個人也覺得有些真的是很嬌嫩啊).
現今就業環境的惡劣,政府,企業,勞工都有責任,但是三者中有兩者是不可能去解決這個問題的,那會損害他們的利益.最後剩下的,也就逆來順手不敢吭聲(說到這,我還真佩服韓國人,法國人,德國人....這些常搞罷工的).
回主題,無薪,表現好有推薦函(有的網友說是推賤函,個人認為真是名符其實).舉個例.
狀況A
呆瓜到A公司當無薪實習員,表現優異得到"光榮的推荐函".
呆瓜畢業後若拿著當初A公司發的"光榮的推荐函"去A公司應徵,是否保證錄用?
若錄用那就ok.反之,"光榮的推荐函"則成為"光榮的推賤函".
呆瓜只好帶著"光榮的推賤函"去應徵B公司,B公司有很高的機會會問,為何不到A公司應徵?不知呆瓜該如何回答?
狀況B:
呆瓜到A公司當無薪實習員,表現優異得到"光榮的推荐函".
呆瓜畢業後若拿著當初A公司發的"光榮的推荐函"去B公司應徵,B公司將"光榮的推薦函"直接視為"光榮的推賤函",所以跟呆瓜說,有此函推薦,公司願意給你三個月無薪實習的機會,若表現優異,可獲得B公司所發的"光榮的推薦函".
最後,呆瓜收集到了所有成功商人開的公司所發出的推薦函,登上金氏世界紀錄.
以上喇賽完畢.
用新人時的INTERVIEW是幹啥用的,試用期是幹啥用的?需要搞到"無薪"嗎?恐怕是有人"有心"搞出的"無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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