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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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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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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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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risca
2萬2 ?
現在連勞基法規定的基本工資都沒有
xxx人力銀行和企業主在"推廣"的是"無薪工作"
而且恐怕勞健保等基本的福利都沒有
就算發生職業傷害,可能一點保障都沒有
就是只有要你出賣勞力,其它什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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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真的不知到勞基法規定的薪資已經那樣高了...
不過依大家這樣憤慨的態度...我想..把勞工基本所得都調到3萬5才有解吧..
最好把每種學歷的基本薪資都寫明
補充一下..我也覺得2萬2太低了
但我更反對眼高手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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