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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財產全面信託 王永慶成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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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55
引用:
作者
sutl
基於法不出國門的概念,這些外國錢是課不到的。
要不然大家去澳門賭博回來都要被抓了...
其實重點可以放在"二六四八億怎麼出去的"
追不到稅,辦幾個人應該是輕而易舉......如果政府有LP的話
不過王大善人還真奇怪,要做公益怎麼把資產大費周章的移到百慕達,
怕財產留太多給子女,會害子女沒有努力目標;怎麼還讓他的小孩當基金管理人,
或者如同以下文章所言
其實只是"欺世盜名"呢!?
http://city.udn.com/54543/1824668?r...5&cate_no=61523
2009-06-08, 02:2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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