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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日本第一個未滿十八歲判死刑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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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d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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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1
渣渣是不用人權的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有時候 該死的人是法官)
2009-06-07, 06:1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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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d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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