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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tsai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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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2
引用:
作者p1231321
有的甚至做了大人不會做的事:
民國83年新湖國小五年級學生(11歲)夥同校外人士(15歲)
在新湖國小停車場**殺了該校女老師(吳振吉的女兒)

結果11歲的不罰只處3年感化教育,15歲的也只判十六年徒刑....


因為她老爸顏色錯了...........
舊 2009-06-07, 05:35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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