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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ysliao
問題就是在這邊,就算原本立意是良善的,可是只要是"可交易"的,就可能被亂搞
舉例來說,假設台灣加入,被分配到的是每年排放上限1000萬噸,如果每個人都很努力減碳,使全國只排放800萬噸,那多的那200萬噸quota誰可以決定賣給誰?能否約束其購買的用途?
如果有某國財大氣粗,買碳權回去只是為了"享樂"用,那我們何苦去減碳呢? 不但不會讓環境更好,反倒有可能傷了荷包,因為打著省能的商品都賣的比較貴,賣碳權的錢又不一定會拿來補助我購買這些商品
只要是被"商品化",就有很大的可能性讓原意扭曲,最終淪為少數人謀利的工具,至於對大眾是否真的有幫助,那些在上位者應該不在乎吧!

我是覺得啦

碳排放量交易化不是像一般商品一樣,我建議用需求供給的觀念去看它
撇開細節的制度問題不談
如果你要大家都減低碳排放量?請問你要怎麼做?
也許你會說,通通規定一個數量,強制執行,這個方法其實很天真

所以我們賦予碳排放量可以交易,讓碳的排放成為一個具有供給需求的東西,既然有供給有需求,它就有價值,也就是可以定價
藉由市場機制,去控制整體的碳排放量水準

這是他的精神所在,我承認我對這個制度不盡了解,但是從經濟的觀點我想我能夠理解京都協議書的目的所在,我也盡量從我能了解的部分向您解釋:為什麼它有用?
它是將碳排放,就如同石油、礦石一樣具有價值,是一種資源
再透過市場機制,讓它分配的效率提高,而不是像過去一樣,大家把碳排放當成垃圾,很不得眼不見為淨
也就是說,讓各國政府正眼面對碳排放的問題,因為要花錢耗費成本,凡是花錢的東西大家都會很小心

大概的解釋是這樣啦,如果有更好的解釋歡迎補充了,這是從我所知道的去盡量解釋


總之再補充一下,碳交易,它等於是建立一個有效率的市場,大家直接去交易就好,不需要透過一大堆的國際會議來爭論誰可以分到多少排放量

這個觀點如果你也修過經濟學大概就可以了解






再者您疑慮的我覺得還是有幾個條件
首先再財大氣粗的國家它也必須考量成本效益,很少有國家(不能說沒有),花大錢買碳排放,只是為了享樂吧?真的是這樣,他們也很難長久的這樣混下去
我是覺得您是把個人的行為套用到國家整體去看
國家的行為不是個人行為(不曉得這樣說您懂不懂,有點類似總體經濟的看法)
至少我個人覺得不能把個人行為以國家整體的眼光看,那不一樣,一個正常的國家要從財稅收支去看他們要買多少碳排放
買不起的國家,終究要透過減低碳排放的手段減少成本,買得起的國家,為了經濟成長,也會考慮是否能夠減低碳排放來促進經濟成長

至於是否最終淪為少數人謀利的工具,這要看這個制度怎麼執行
說實在話京都協議書細節,台灣我看真的沒幾個人關心,怎麼執行規定是甚麼?我是認為會有規定,不然歐盟玩的早就倒了
不過您的疑慮何嘗也不是我的疑慮?不過我覺得,在沒有更好的方法之前,這個方法至少已經是大家認為可行,儘管還有問題,但至少是一個好的開始


雖然老美澳洲都沒簽啦,沒簽,也沒甚麼明顯的效果,這倒是你我都承認的
舊 2009-06-06, 05:29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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