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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en_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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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6
引用:
作者Computer Cowboy
不知有沒有記錯, 很多年前的六十分鐘時事雜誌也有討論過這問題, 而基本上是不可能比較到4至6對的DNA, 人力物力和時間的耗費太大了, 一般是憑幾個特點來分辨, 有些像指模一樣, 當年好像是6-8個特點, 當然真的要比較可以更精準, 端看辦案者的心態。(年代久遠, 可能記錯)
另外一個問題是交叉污染, 也就是儀器碰過從被害者身上取得的DNA檢驗, 跟著沒有完全清潔化驗儀器, 或通過其他間接途徑(包括化驗者的不小心), 將DNA帶到嫌疑者的DNA樣本處, 也可能做成化驗的出現錯誤。


當全民都dna建檔
條子伯伯想抓凶手就太簡單了


用dna架構美麗的防止犯罪新世界
實驗室就是上帝
犯人一驗
就有了

長官
根本不必交代<限期破案>
舊 2009-06-06, 01:03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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