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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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費一度是用3.5元來計費。
門外的費用,要我們房客自己支付,
就算都沒住人水電基本費要我們還是要一起攤,
房東不會自行吸收。
不是我要計較電費均分,而是一開始說每間套房都有自己的獨立電表,
那我只要支付我的獨立電表,加上外頭的公用電費就好,
這是我原本想找的房子。
而現在是房客用電要均分,
跟一開始說得不一樣,
就像今天您去買了一個蛋糕,
打開來一看才發現怎麼上頭沒有水果跟巧克力妝飾片!
店家說:那些是要另外花錢買的,
您說當初蛋糕上明明就有水果跟巧克力啊!
店家說:那我們談一下好了,我問問老闆能不能讓你加100元把水果還有巧克力鋪回去。
電費沒多少,那是指一般用電,
現在誰家裡沒有電腦,如果遇到都不關機的,
一台還好,萬一兩台,這我可真的吃不消。
不是說自私,打工錢難賺,使用者付費我完全認同,
我用多少我自己付,不需要來均分我的,
而我也不想去均分他們的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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