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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族.單車族,把某個交通工具歸類成一類群族,實在是很沒意義
他可能是安分的上班族,菜市場的歐巴尚,公司的董事長,黑道的老大
不管單車是交通工具或休閒活動,在台灣騎著單車上路的人根本沒辦法歸類成一群
目前爭議最多的單車.重機,以交通工具的觀點來看,都是近幾年熱門發展
重機方面,有法律的規範,試驗性的開放,剩下的就是等待社會的接受度考驗
重機本身的自律也是很重要,隨著時間跟普遍性的改變,法律必定也會隨著"慢慢"修正
就像是汽車或普通重機/輕機,在台灣當成主要交通工具已有數十年,
不管是使用上的"社會共識",或者法律規範,不敢說完善,但算是"堪用,適用"的程度
就算是數十年的普遍使用,現有法律還是有許多人認為不夠完善的地方
當不滿的聲音越來越大,修法就是唯一的道路,這方面還得靠立院諸公對民意的敏感度
那單車呢? 今天樓主PO的情形,如果以同理心看待,店家.顧客.車主,其實都有難為之處
顧客認為小餐館讓單車進入會妨礙動線,這很合理
車主認為一台單車數萬元,放在外面沒有專有的"安全"停放處,所以希望牽入店家,
這也能體會車主擔心的感受,並不為過
店家,希望有生意,或者店家本身也是能嘹解車主的處境,包容,所以也不能怪店家
先撇除單車的價格,就算是幾千塊的淑女車,一但遺失,尋回率並不比有牌照的交通工具
一切問題來自失竊率,假設今天台灣的單車成為人民主要的交通工具,
那社會共識絶對沒問題,法律也只是時間問題
原廠的單車防盜,民間的單車停放,公共的單車管理,就會慢慢受到重視與注意
像日本的單車停車塔,我們也可以來個單車指紋辨識停車塔
如果單車肇事率或違規率,失竊率大到某個程度,那納入監理系統領牌管理也不會讓人意外
現在社會沒共識,法律沒規範,沒有完整的單車公共設施,建議大家以同理心來包容
除了慢慢凝聚共識,想要加快單車的公共設施,得先依靠目前的單車重度使用者
也就是所謂的單車族來向上面發聲爭取,來向大眾推廣正確的單車觀念,就像重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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