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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j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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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中台灣
文章: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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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eerx@ethome
不對喔!媒體報導他們家境不錯喔!小孩子還可以跟女朋友自己搬去外頭租一層樓住,而且還毆打過該棟大樓抱怨他們的住戶.


你說的那個是主嫌,這個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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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家里程表
舊 2009-05-28, 04:08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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