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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mic
日本從1979年開始用ODA(政府開發援助)的名義
提供給中國無償援助和超低利貸款(0.75%∼2.2% 償還期30∼40年)
興建包括北京地鐵、首都機場、電氣化鐵路的改造、大型港口、高速公路
、污水處理系統和其他基礎建設項目。
30年來中國共獲得日本約2248億元人民幣的開發貸款以及各種形式的技術合作和無償援助。
期間日本是中國最大的援助國,中國是日本最大的受援國,中國的外來援助中有66.9%來自日本。
這些金援在中國官方的說法是
對華日圓貸款是在一種“有特殊政治和歷史背景下所作出的互利互惠的資金合作”
日本沒有賠償中國嗎?
從中國官方說法似乎有種特別的隱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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