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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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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萬惡之城
文章: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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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mpt
醫藥費用
強制險的部分可以直接跟保險公司(你的或他的)求償
因為是同一個基金
車碰車險就是丙式
這部分就由保險公司先行墊付給你即可
他會在代位求償
因此保險公司陪你後(這部分就是看肇責了)
當然不能再跟對方求償囉
如果對方無肇責 保險公司就會認陪吃下
但是第二年大概就無法續保了QQ
不過機車有車碰車險的不多

另外有這個的 一定要拍照並請保險公司到場
您作了嗎?
好歹要修以及估價時要請他到場喔
保險公司認可後才可以開修的喔


會有強制險賠的疑問,是因為肇事者為無照
我之前好像有看到無照的話,強制險就不賠

那車碰車方面,就是說若是對方有肇責主因
既使我先申請我的車碰車出險,保險公司代位求償後
明年仍可續保?

目前我的車子有拍照存証了!
但因為事發時已是星期五晚上,保險公司要我星期一再辦出險
我想請問車碰車會不會有必須事發五日內出險的規定?

原本估價的車行一直勸我不要把排汽管的錢算進去
原費用4250,加排汽管4200共8450
但是PCDVD的大大和網路上的網友都主張要算進去
看來要換家估價!

昨天去電和對方家長談
以路權來看,是我佔上風
我和對方家長說我只要求機車修理費和我這幾天的醫藥費就好
對方的語氣似乎覺得我要求的金額太高(小弟還只說最基本的修理費哦,沒有要求其他賠償)

肇責在對方的話,其實小弟是不太願意用自己的車碰車
理由是
1.如此一來保險公司理賠,對方是不是就不用出半毛錢?
2.明年可能無法續保,或是續保保費高漲
必竟也是要給對方一個教訓(小弟自己的教訓就是皮肉痛車子壞)

再次感謝以上大大們的回答!
舊 2009-05-24, 08:38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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