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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s9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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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s9551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大里
文章: 761
(編輯時間已過,再補充)

軟件的 Beta原本就是逐步修正、除錯的過程,試用者也不會要求完美。

使用者合約中一定也有載明:"測試者如因試用遭受任何損害不得要求賠償"之類的文字。。。。所以依常理應不需要耍黑手段才是!...這是我個人的認知。
舊 2009-05-24, 10:02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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