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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s9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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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大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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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小狐兄的好意....其實我沒動氣也不會輕易動氣啦!

總之,閣下的意思是有人領了 M$的薪水來做這些 " 魚目混珠" 的事就對了。個人很難認為有此必要....

p.s:
在網路這個虛擬國度,誰認真、誰就輸了。不是嗎?
 
舊 2009-05-24, 09:47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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