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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鬥小狐
*停權中*
 
熱鬥小狐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香港
文章: 1,441
引用:
作者ljs95510
還是那句老話:
"你有表示意見的自由,我有不苟同的權利"。...

哪個混混甘不甘心做啥或不做啥,與普羅大眾何干?又有何義務去承受?真是莫名其妙的邏輯啊!...

類此不值一駁的話,恕不再予回應了!不代表我同意你....

只是想告訴你,沒必要為此加入太多感情
因為有很多事知道了都不能說,不值得為此動氣
     
      
舊 2009-05-24, 09:42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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