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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忠謀:最壞情況已過 邀請離職員工6/1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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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004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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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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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李麥科
為什麼你們要覺得企業就應該對員工客客氣氣?
他有違法嗎?
搞的好像員工最大一樣
企業最重要的是什麼?
他違法
資遺員工,所以給付的是資遺費
之後再要求回任,應該算是重新聘任,年資應該重計才對
不能要求返還,
要求返還的話,會有很多問題
1.失業給付金的部份
2.中斷的勞保年資
3.失業期間的薪水(無薪假也要給付最底薪資)
4.資遺費的計算
P.S可以優於勞基法,但不得低於勞基法
人可以被羞辱一次,
但不會被羞辱第二次
2009-05-21, 09:30 AM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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