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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豆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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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豆妖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4
沒談年資照舊嗎?

紅字部份和原網頁同
http://tsmc-labor.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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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十四日下午,自救會會長等六位幹部赴十二廠與王建光總廠長會談,就會員對前一日說明會的幾個問題交換了意見,初步達成幾項共識:
一、在幹部肯定公司作法的前提下,公司同意十年以上人員以「加發兩個月」方案發放資遣費
二、部份員工反映不回任人員關懷金「差距過大」,公司表示該比例考慮各種因素之綜合考量,不予更改
三、回任人員如選擇不回原單位,可由公司安排新職缺;如由公司安排,以同性質工作為主。
四、部份員工要求「先申訴,再決定是否回廠」方案,公司表示為趕上六月底之分紅作業,決定維持公司原「先回廠,再決定是否申訴」方案
五、部份員工希望回廠條件比照聯電讓員工自行選擇是否「資遣費不繳回,比照新進員工」方式,公司否決此項提議,但同意資遣費可以依個案狀況分期方式歸還
六、自救會要求比照0324勞資政(勞委會)協議,申訴審查由自救會派代表參加的問題,公司表達希望員工相信秦副總領銜的新五人小組,並同意秦副總與王總廠長每季與回廠員工skip level meeting(越級會議模式)。
七、自救會要求公司道歉的問題,公司會再研究
八、自救會建議與公司簽署協議書問題,公司認為沒有必要
另補充兩點:
一、除前八點外,公司方案的基本內容,請參照王總廠長寄發給各位會員的掛號信。
二、前項內容,公司於0513說明會又進行下列的補充:
1. 因2008年績效考核而合意離職和資遺之所有同仁皆具回任資格
2. 年資2年以下同仁如不回任,公司加發21%資遣費
3. 不回廠同仁,公司加發關懷金,依職級61-64加發10萬,23-26加發15萬,31-33加發30萬,34加發50萬。另,孕婦及重大傷病者,再加發4個月。
舊 2009-05-21, 08:40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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