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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ro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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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買貴19元 家樂福退款刁難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090519

【楊雅靜╱台北報導】知名量販店家樂福強調「天天都便宜」,並推出買貴退差價保證,但北縣卻有民眾東西買貴,要求退價差時卻被刁難,雙方為了十九元差價,還請警方出面處理,業者雖事後願退款,但民眾感覺受辱拒絕,並向消保官投訴;北縣消保官表示,業者若未依****內容執行,或是惡意刁難不肯退價差,即有****不實之嫌。


****不實
台北縣林姓民眾上周二前往板橋家樂福社區型量販店購物,採買完東西返回車上後,家人發現油切綠茶、罐頭花瓜兩樣產品的總價,比「全聯社」多出十九元,當時想到家樂福****強調「買貴退差價」,便返回賣場告知,不料值班主管竟刁難不肯退。


「非24小時營業不能比」
林先生說,當天結完帳已是凌晨,但值班主管看了全聯社的****傳單後,竟說全聯社非二十四小時營業,不能拿來當作該公司「買貴退差價」的比較商家,隨後又要他去全聯社買,買到再讓退款,雙方一言不合爭執一個多小時,最後只好報警處理。
林先生說,警方到場後,店家態度突然轉變,不但表示願意退錢,甚至連買貴的兩項物品價錢都願一併退還,但因整個過程讓人感覺受辱,林先生及家人最後仍拒收,並向消保官申訴。
林男家人說,因其****說買貴退差價,才會去向櫃台要求退差額,「要是不想作這種服務,就不要打這種****,我們沒必要為十九元受侮辱,這已經不是錢的問題。」
家樂福公關經理詹玲珠昨表示,消費者只要在大型量販店,發現相同產品價錢低於家樂福,八日內以型錄或發票至服務中心即可退還價差,她說:「尚未了解此事,但我們員工態度造成顧客不舒服,真的很抱歉。」
北縣消保官周繼雄則認為,業者****強調買貴退差價,即要依****內容行使,即使「買貴一元也要退,否則將有****不實之嫌,依情節最重可處二千五百萬元罰款。


家樂福爭議事件簿
2009/4/22 中壢家樂福駐櫃女子,在賣場內打開潔牙濕紙巾,被安全人員以偷竊為由,審問兩小時,迫簽自白書,還被押提領5萬元賠償金才釋放
2009/3/19 「用消費券每滿3600元送7200元滿額折價券」活動,被公平會指出,有人檢舉持消費券拿到折價券後才發現限制多,廣告不實被罰300萬元
2009/3/10 中縣一名家樂福員工在自家店內消費時,被視為竊賊遭搜身,留置4個多小時後賠償5550元,並遭解僱,員工後來找縣議員,店家態度轉變,願替她繳小孩6000多元學費並幫忙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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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負面新聞太多了吧....................
"「買貴一元也要退,否則將有****不實之嫌,依情節最重可處二千五百萬元罰款。"
應該給他真的罰幾次才會怕........
     
      
舊 2009-05-19, 03:27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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