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eetle5888
如果和一個 有夫之妻的人 發生關係 有罪嗎 有沒有讀法律的大大幫忙
我和一個香港 有老公的老婆,她有和我說她和她老公是分居狀態下,和她老婆發生關係 在香港發生關係後,她有說要和她老公離緍然後要來找我 我這樣有罪嗎
我如果去香港找她 她老公 能去告我嗎
還是我有其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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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9條通姦罪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其徒刑。相**者,亦同。
但你是因和外國人通姦.....
另因刑法第7條規定
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兩條(不包含通姦)以外之罪,而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其徒刑者,適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
通姦罪因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也不適用第七條的規定
你沒有罪......
但不知道有沒有涉外民事法的規定,這我就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