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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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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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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D3STYPER
建教合作生有薪水.


您回答了我心中的疑惑。

勞基法規定,有雇用人員的話,七天之內要申請勞保。我不太清楚,有申辦勞保是否意味著就必須要發給薪水。常去找事的人應該知道這一點,試用最多七天,七天後就要正式下決定了。

當然也有的公司會有三個月左右的「試用期」。不過這三個月,也許不給予正職的薪水幅度,但象徵性的總還是有的。

如果申辦勞保代表著必須發給薪水成立的話,那這家公司顯然違反勞基法。

不過話說回來,這年頭勞基法常常也不見得管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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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09-05-17, 07:26 P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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