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ntress
在下認為,從任何小地方都可以開始試著「認識社會」。
大學剛畢業,完全沒有工作經驗的社會新鮮人,先去 15 人小公司試試身手,何以判定他未來就「沒有機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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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我的發言您分兩次回覆~~
在下打文章時很少會有錯別字!
所以那個"公"一時沒有修正也感謝您點出!
但是請別在這個無關緊要的點來做文章!!
您的立場我想現在在版上跟您討論的眾人都很明白了!!
但是我想請問您?
實習的這段時間該怎麼生活您有想過嗎??
靠父母養還是另外接一份打工???
我發現~~
我提出的一些疑問點您大都不回答也不提出更好的反證~
您也只自顧自的挑自己喜歡的地方回.......
也請您回答一下吧!!
另外!!
希望您可以抽個空撥個電話給"勞工局"
對於您堅持沒薪水是對的問題好好向"勞工局"諮詢一下!!
很多事情不是您認為就是那樣!!
該給的還是要給!
不然會再很多料想不到的地方吐出來的..........
我言盡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