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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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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引用:
作者惡蟲
本來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之間的區別,僅在於告訴是否為訴訟的必要要件罷了,並不是說非告訴乃論就一定沒有告訴權,字義上沒有問題,理解上有問題罷了。




字義上沒有問題.
理解上有問題罷.

你說了算.

請問你從哪裡"理解"來的?
舊 2009-05-16, 09:53 AM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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