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GERORO伍長
Advance Member
 
GERORO伍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日向家院子裡帳棚內
文章: 422
引用:
作者Antress
這種事情很難判定絕對的「正確」或「錯誤」。

但企業提供環境讓實習生或學徒體驗學習的情形下,至少不支薪是合理的。

你沒辦法說:不給實習生或學徒薪水是錯誤的。


OK~
我也沒那種心力跟你爭辯這個~
不過我要重申的就是企業該給的就要給!!
用實習或學徒這種藉口還逃避就是不對!
這就是我的堅持!
若是您認為我說的部隊的話請洽"勞公局"

當然~
如果真的有那種懷抱遠大夢想又不為兩三萬薪水折腰的除外......
另外關於企業提供的機會也要真的是機會才行!!
如果是GOOGLE或是微軟之流有這方面的機會我想大家的說法一定會大轉彎!!
不過今天我們看到的是一個連公司名稱都不知道的15人小公司要免錢工......
您還認為這麼有機會嗎???
     
      
舊 2009-05-16, 09:31 AM #6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ERORO伍長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