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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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wert12345
我看不出這一段文章和死刑不符合經濟效益有何關聯
1. 花的錢是花在定讞時間,你把它宰了,是花個子彈錢和幾個執行者的錢,不用去徵地蓋監獄請人管理兼養牠們,我怎麼看都想不透死刑怎麼會不划算
2. 平反是因為判決的問題,既然判決被平反,那就表示不應該執行死刑,那是另ㄧ個層面的討論,當然你也可以說人死了,平反又有什麼用,確實如此.....不過完全不執行死刑,只因為這個問題,那叫做因噎費食
真要廢除死刑就立法吧,台灣在亂搞,有死刑就要執行, 人既然要組成社會又要走向法治,那就照規局玩....該死就讓她死一死,剝奪人生命和關他一輩子,沒差啦.....
說死刑就比較省錢也不一定啦,把死刑犯拿來當工具用也是可以賺錢....搞不好效益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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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引的文不清楚,沒有把理由說出來...
美國死刑定讞的法律程序非常冗長,耗時費事。多年來,為了是否廢除死刑,道德上的爭議不斷,如今有越來越多的州考慮廢除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但其著眼不在於道德,而是基於經費的拮据。
根據美聯社報導,近年來一系列的調查顯示,判處囚犯終生監禁要比判處死刑所費低廉。因此遭此經濟衰退、百業蕭條、工作難尋之際,各州政府有意為此減少數千萬美元的開銷。
報導說,目前維持死刑的36個州至少已有馬里蘭、內布拉斯加、科羅拉多、新墨西哥、蒙大拿、新罕布夏、華盛頓、堪薩斯等8個州,考慮於今年立法廢除死刑。由於經濟情況艱困,如今美國東岸的自由派各州與西部的保守派各州難得地情投意合,站在同一陣線揚棄死刑。
死刑案耗費甚昂的原因,計有經常需要額外的專業律師,訴訟耗時費日;保護死囚的安全作業開支太大,處理證據包括做DNA檢驗的花費,遠比一般血液檢驗昂貴。此外,宣判之後經費仍會持續上升,包括死囚必須隔離監禁,增加警衛作業費用,而各種開支包括每日為死囚送餐飲和衛生紙等勤務也必不可少。
聯邦最高法院於1976年重新恢復死刑,但新澤西州於2007年成為全美第一個廢除死刑的州,該州州長將10名死刑犯減為無期徒刑但不得假釋,理由就是為了節省訴訟時間和金錢,因為判處死刑的法律成本耗費太大,毫無效益。據了解,該州每一件死刑案的判處需耗費420萬美元,因此該州1963年之後再也不判人死刑。再者,廢除死刑還可以減低誤判的風險。
報導說,伊利諾州就曾發生烏龍判決,2000年13名死刑犯經由基因檢驗與撤回證詞等因素,前任州長雷安(George H. Ryan)乃中止其死刑犯的處決。他宣稱死刑的政策誤謬百出,無異於誤傷無辜。就全國而言,有上千的死刑案壅塞在法院,其中最後證明無罪或釋放的案子就有130件。
前加州法官麥卡汀表示,大多數美國人以為判處死刑比判處無期徒刑省錢,結果剛好相反。他估計判處犯人死刑的花費,是判無期徒刑的10倍,尤其加州素以法律程序冗長拖宕著稱,從罪名確立到注射毒劑處死人犯,可以足足拖延近20年之久。
麥卡汀現年82歲,早已退休,自稱是右派共和黨員,深信殺人者死,不應寬容。他過去曾把九名犯人判處死刑,如今其中一名犯人已死,但諷刺的是,他不是死於處決,而是在獄中心臟病發身亡。因此麥卡汀現在反對死刑,原因是:浪費時間與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