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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法律追訴權"."保留法律告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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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walk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引用:
作者
KenKuo.
承上面網友的玩笑
真的殺了人、追訴期20年一過、就無罪了嗎?
那追訴期的意義又是什麼?好奇、想知道一下追訴期訂立的意義
例如超過20年、就足以弭平家屬失去親人的悲痛?
還是躲20年、算高手、可以PASS?
還是過了20年、證據都臭酸了、不足以定罪?
那民事賠償呢?
這個最上位概念,應該是"法律安定性"
時效,可透過一些法律程序讓它中斷.
但到最後,真的找不到被告.的確是時效完成
2009-05-15, 11:40 AM #
8
sunn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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