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IGHTS
主觀的認定不能當判斷的依據
所以你感受不到善意,也不代表別人感受不到
我看了法務部的網頁
我覺得你告錯罪了
你提公然侮辱
可能比較適當
但這個罪很難告得贏
就看你怎麼講囉
看法官怎麼判
個人覺得沒事不要跑法院
那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
其他的要交給法律專家來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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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不對呀
看不少新聞,長官罵下屬被告公然侮辱的案件很多都成立,如罵笨,豬,甚至你是共產黨....皆被起訴
上了法院法官怎判?大都因為被告心虛,鮮有據理力爭,幾乎都是當庭認罪,除非你不認罪,法官聽完答辯覺有沒有道理,再由心證判決
所以誰勝誰敗,得看被告的答辯功力,然後就是法官的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