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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en_1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6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來含.來搞
~~~~~~

法務部新聞稿
發稿日期:98 年5 月11 日
發稿單位:法務部矯正司
連 絡 人:許科長金標
連絡電話:02-2370-2666 編號:177
法務部核准顏清標假釋案之說明
有關臺灣臺中監獄受刑人顏清標假釋案,法務部已予以核准,理
由如下:
一、 依83 年1 月28 日之舊刑法第77 條規定,執行逾3 分之1 即可
假釋,顏清標經判處有期徒刑3 年9 月,目前服刑1 年7 月10
日(含羈押68 日、藏匿人犯8 月折抵執畢及縮刑10 日),已為
錯誤犯行付出代價。
二、 在監期間無違規紀錄,行狀良善,足認悛悔有據。
三、 所犯之持有槍彈及藏匿人犯等罪,並未傷害他人,警局及鄰里
無不良反映。


我不懂法條
更不懂法律只是給為惡之人引用的工具

大大
貼這個公告是在證明阿標
果然有特權?
舊 2009-05-15, 11:03 AM #4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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